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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印发《节能减排“十二五”规划》

2012-09-17 00:00

    国务院日前全文印发了《节能减排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明确“十二五”期间,节能减排领域十大重点工程:节能改造、节能产品惠民、合同能源管理推广、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、脱硫脱硝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、循环经济示范推广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。根据规划,将有2.366万亿投资投向上述领域。

    《规划》提出,要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,实行问责制;加大中央和地方投入,鼓励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;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改,改革资源税。通过多方面措施保障节能减排目标实现。

    据知情人士透露,今年下半年节能减排的压力依然较大,在今年不会推出大规模产业刺激政策情况下,节能减排领域将是下半年政府稳增长投资的重点领域。节能减排是贯穿整个“十二五”期间的热点,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政策频繁出台都将持续刺激热点发酵。以锅炉(窑炉)改造,余热余压利用,建筑节能,合同能源管理为重点的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将获得资金重点支持。

《规划》特别明确了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的十项重点工程,包括节能改造、节能产品惠民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十个方面。  

    节能改造工程包括锅炉(窑炉)改造和热电联产、节约和替代石油、建筑节能等领域,目标要在“十二五”时期,分别形成7500万吨、1120万吨、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;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则侧重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。其中,民用领域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、节能家用电器等,工业领域重点推广高效电动机等,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0%以上,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%以上。目标是“十二五”时期形成1000亿千瓦时的节电能力。